某藥企,被職業打假人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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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驚!食藥監人員疑與職業打假人"合作",敲詐食品商販
某職業打假集團,鉆標準空子,瘋狂“打假”,藥企深受其害!
近期,蒲公英微信公眾號推送過一篇《某藥企,被職業打假人盯上了!》(詳情請點擊>>:某藥企,被職業打假人盯上了。,引同行高度關注。
案例回顧:
我們先來回顧一下這個案例:
去年廣東XX實名舉報亳州數十家飲片廠,舉報內容為某些品種按《中國藥典》性狀不符,里面有非藥用的竹簽和橡皮筋。
事實是在生產加工中,橡皮筋和竹簽的作用是用于固定,是藥材能更好的干燥和運輸,藥房和患者在使用時肯定會自行去掉!現實中也沒有誰煎藥的時候把橡皮筋和竹簽也放進煎煮!
這位職業打假人就鉆著這個使用習俗的漏洞要求按消法賠償,并要求監管部門對企業進行飛檢,惡意舉報。并私下與企業接觸,要求賠付私了!我們企業通過監控還發現此人還開著套牌車進企業冒充業務人員進行暗訪調查。結果被我們企業聯合起來抵制,最后不了了之!
這不僅僅是個案,全國大批飲片廠被敲詐勒索
2018年底開始,某職業打假集團,鉆標準空子,不考慮蜈蚣、蛤蚧等特殊品種中醫臨床用藥習慣(注:蜈蚣、蛤蚧等品種,按傳統中醫臨床用藥習慣,都是以蜈蚣條,蛤蚧(一對)來調劑處方。),完全雞蛋里挑骨頭,以性狀不符為理由,瘋狂投訴舉報生產經營企業。
幾乎全國所有飲片廠都被敲詐勒索,企業深受其害,頻繁被騷擾,被威脅;
同時,監管部門也被綁架,被惡意占用浪費了大量的行政資源。
針對打假,有的成功的捍衛了自己權益,也有的企業被打假者成功的敲詐到了錢。
權威機構出臺指導意見,維護藥企利益
某權威機構,針對職業打假人惡性舉報,作出過處理意見,具體如下:
1、蛤蚧、蜈蚣等品種因為中醫傳統醫療使用習慣,因此對于從飲片企業抽檢的飲片可以按照中國藥典中藥材標準來出具檢驗報告,允許飲片企業采用凈選包裝的方式生產銷售。
2、對于麥冬等飲片品種,標準性狀描述中含有“或”字,可以以兩種中任一種出具報告。
3、對于靈芝類飲片藥典中沒有飲片項,而地方炮制規范有標準的,建議執行地方炮制規范。
良性打假,支持;惡性敲詐,打擊。
近年來,特別是新食品安全法頒布,10倍賠償后,打假愈發瘋狂。同時可以預見,新藥品管理法,也10倍賠償,打假熱潮將持續瘋狂。
面對打假,企業首先要遵紀守法,產品質量合格。如果確實因違法違規,產品質量不合格,被打假,應該予以支持鼓勵。打擊非法企業,無良商家。
但企業合法合規生產經營,產品質量合格;僅僅是因為標簽一點缺陷或性狀上一點瑕疵等微小問題,就被打假,被惡意敲詐勒索,應予以堅決打擊。
企業應充分利用各類協會、專家團體等意見積極維護自身權益;同時政府監管部門不應和稀泥,不應怕麻煩,以犧牲企業利益換取問題的解決;應根據具體問題,敢于表明態度。
兩高兩部明確:“惡意索賠”以敲詐勒索定罪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3]28號)第三條規定:“因食品、藥品質量問題發生糾紛,購買者向生產者、銷售者主張權利。生產者、銷售者以購買者明知食品、藥品存在質量問題而仍然購買為理由而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今年8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明確依法打擊以索賠為名進行的敲詐勒索行為。
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發布的《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黑惡勢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對于職業索賠中存在的惡意索賠行為給予了進一步明確定性。該《意見》中指出,“利用信息網絡威脅、要挾他人,索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實施上述行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的規定,以敲詐勒索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