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場監管局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將開展“示范藥店”創建活動作為創新藥品安全監管,有效實施藥品質量提升行動的重要內容和抓手,通過典型引路、示范帶動,不斷促進全市藥品零售企業規范化管理和高質量發展。
壓實創建責任。將“示范藥店”創建工作納入年度市場監管要點,周密部署,接續推進,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協調指導創建工作。加強市縣(區)聯動,實行創建工作責任制,層層分解創建任務,壓實市局監管科室責任,強化屬地管理責任,為“示范藥店”創建工作扎實有序有效開展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證。
堅持目標導向。實行“示范藥店”創建工作全覆蓋,全市持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藥品零售企業和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門店均作為創建對象。通過積極開展“示范藥店”創建活動,積極營造爭創氛圍,培育一批誠信守法、規范經營、管理科學、服務周到的藥品零售藥店,并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引領作用,促進和帶動藥品零售企業進一步增強守法意識、責任意識、質量意識和服務意識,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
優化創建標準。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制定了《六安市示范藥店創建標準》,將經營場所及設施設備和藥學技術服務確立為“示范藥店”創建工作的主要考核內容,并細化確定10項考核驗收標準及相應考核權重,努力提升考核驗收標準的科學性和合理性,為高起點、高質量開展創建工作奠定了基礎。
提升創建質效。動員全市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門店和具備規定條件的單體藥店對標自查,踴躍向屬地監管機構申報。各縣區市場監管局對照創建標準對申報企業進行初審,對存在一票否決項等打分結果低于創建標準的藥店直接判定不達標;對初驗進入綜合評審范圍的藥店組織材料上報。市局參考縣區初審情況組織開展現場檢查驗收,結合年度飛行檢查、監督抽驗、客戶投訴舉報、不良反應監測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定,并按照公開透明原則,對擬授牌藥品零售藥店名單進行公示,通過層層把關,有效提升創建質效。
持續動態管理。對經綜合評審獲得“示范藥店”稱號的零售藥店予以通報表彰并頒授牌匾。同時將組織創建工作“回頭看”作為年度“示范藥店”創建工作的重要內容,實行“示范藥店”稱號淘汰制,對已獲得“示范藥店”稱號的企業開展跟蹤檢查,對經營管理質量滑坡達不到驗收標準的企業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后仍然不達標的藥店摘牌并予以通報。2020年全市榮獲“示范藥店”稱號的零售藥店29家。
2021年市局將繼續開展“示范藥店”創建活動,通過實施創建工作動態管理,激勵上榜藥企珍惜榮譽、居安思危,進一步增強責任感,鞭策后進藥企對標對表、爭先進位,進而形成先進帶后進、后進趕先進的良好局面,有效鞏固和拓展了創建成果,對于全面促進全市藥品零售企業持續改善經營管理、提升藥學服務質量發揮了積極的推動作用。